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河海研[2011]31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河海大学优秀博士、硕士
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与评选办法〉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0〕76号),现就2011年度河海大学
一、博士申请者须通过开题并提交科技查新报告。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新入学博士生如申请还需提交相应成果证明材料。
二、申请者填写好《河海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导师认可后,连同相关材料报所在学院初审。申请截止日期
三、各学院严格按照申请条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认真筛选。按原则上不高于本学院所有学科专业当届博士生人数5%、硕士生人数1%的比例确定初审通过者名单并排序,连同纸质和电子材料于
四、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答辩,确定入选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名单,并予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由研究生院、入选对象(博士生/硕士生)、入选对象所在学院签订协议。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