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研究生院“关于2017年第一次学位评定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各学院(系):

河海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十二届一次会议拟于2017331日(星期五)召开,现将会议评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日程安排如下:

 

    

317日(星期五)之前

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归档

32024

 

各院(系)、学科汇总学位申请

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审议

3241730

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意见

32730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预审及会务工作准备

331日(星期五)下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二、请各院(系)将上述时间安排提前通知到各位导师及研究生,以保证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妥善安排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间,做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国家和学校的学位条例规定,做好学位授予工作。

                                        研究生院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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